广西宁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3日发布通告,根据当前宁明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经综合研判疫情形势,决定自2022年8月3日起,增加宁明县疫情防控高风险区域,并落实相应管理措施。 具体如下: 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中82-120号 二、宁明县城中镇荷城街 以上措施自2022年8月3日24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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