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0.19]据《南国早报》4月25日报道,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巡查时发现,盗用“消防用水”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给正常的消防灭火工作留下隐患。 [size=0.19]查处多个“水耗子” [size=0.19]4月18日上午8时50分,在南宁市玉蟾路上,一辆环卫车停在路边,水箱进水口处接着一条长长的水带,连在一个市政消火栓上,不过消火栓并未拧紧,不断有清水流到路面上。 [size=0.19]南国早报记者 尹世斌摄 [size=0.19]“南宁城区内所有的消火栓都不能接水,这行为是违法的,需要接水的车辆要到带有流量计的专门取水口取水。”稽查人员告知该负责人,私自接水的行为违反了《南宁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并现场开出违法行为告知书。 [size=0.19]当天上午,水务稽查人员又在昆仑大道、水颜岭路等路段查处了一辆园林绿化车和一辆环卫车。 [size=0.19]私接消火栓取水危害多 [size=0.19]实际上,为了满足城市环卫、园林绿化所需,绿城水务公司根据相关单位的用水要求,在南宁全市范围内安装了近300多个带有流量计的专门取水口。但是,一些外包单位为了方便和经济利益,经常擅自开启消火栓取水,长此以往,不仅会造成水资源的大量浪费,还会损坏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如果消火栓因为盗水频繁而无法使用,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size=0.19]偷水犯法,欢迎举报! [size=0.19]水耗子”私接消火栓取水的行为多集中在偏僻路段,不易发现,且他们接满一车水只要约十分钟,往往稽查人员接到举报赶到现场时,“水耗子”早已不见踪影。“违法成本低,也是‘水耗子’屡禁不绝的原因。” [size=0.19]图源:网络 [size=0.19]市民如在南宁市区发现偷盗水、破坏公共供水设施等行为,可拨打水务服务热线3296332举报,或直接在绿城水务微信公众号上通过“报修报漏”功能进行网上举报。其余城市可拨打当地水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size=0.19]阿消科普: [size=0.19]根据《南宁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非因消防需要,不得从市政消火栓等城市消防供水设施取水。 [size=0.19]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size=0.19](一)盗用或者擅自转供城市公共供水; [size=0.19]...... [size=0.19](三)擅自启闭、迁移、更改、转接、拆除城市公共供水设施; [size=0.19]...... [size=0.19]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size=0.19]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造成水量损失的,应当按照实际损失水量缴交水费。实际损失水量不能计量的,按照产生水量损失的管道口径正常压力下流量和实际时间计收水费。 [size=0.19]原标题:《南宁“水耗子”出没,屡偷“救命水”!》 [size=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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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网 更多资讯,请关注0771,广西门户网 [size=0.19]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0771系信息发布平台,0771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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