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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宁明县启动2023年“3·15”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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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工作人员讲解耐心、细致,让我很快学会了如何分辨一些饮料、化妆品的真伪,以后买饮料的时候,就不用担心买到假货了。”3月1日,在广西宁明县举办的“3·15”宣传活动现场,市民巫靖恒兴奋地说。



广西宁明县启动2023年“3·15”宣传活动-1.jpg


为进一步普及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意识,同时警示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宁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设置咨询服务台、摆放知识宣传展板、展示假冒伪劣商品、发放宣传单和倡议书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消费安全知识。




在假冒伪劣展示区和咨询服务台前,执法人员结合视频短片向消费者重点宣传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甄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等知识。在投诉接访专区,工作人员对群众日常消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维权中碰到的实际困难,进行耐心讲解及引导。




活动现场吸引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受到消费者群体的普遍欢迎,共发放宣传资料2893份、受理群众咨询服务253人次。企业代表陈文静表示,作为经营主体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及消费者的监督,营造让百姓放心、消费舒心的消费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宁明县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提升商家诚信经营意识,促进消费畅通,消费环境获得进一步改善,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稳步提升。2022年以来,该县“12315”平台共接收消费者投诉181件,成功调解、处理消费纠纷147件,消费纠纷涉及金额30余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万多元;受理举报58件,立案2件,罚款54400元。同时,该县还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仅2022年新增放心消费示范单位62家。此外,针对消费维权教育引导,开展了消费教育大讲堂5场次。




下一步,宁明县将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走进社区、走进校园、走进农村开展一系列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为广大消费者做好消费维权工作。(黄叶斌 农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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