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南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南宁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7日—9日在南宁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听取和审议政协南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南宁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南宁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南宁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南宁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人事事项。
来源:南宁日报 更多资讯,请关注0771,广西门户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0771系信息发布平台,0771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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