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0.19]来源 | 闵行检察 [size=0.19]每年的11月25日 [size=0.19]为联合国确立的 [size=0.19]“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size=0.19]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size=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size=0.19]很多人将家庭暴力与殴打等实质性行为划上等号,但精神暴力同样严重。比如言语威胁或胁迫,让人产生恐惧,这样的行为可能会造成更大的精神伤害。 [size=0.19]精神暴力通常是指以威胁、恐吓、胁迫、跟踪等手段制造恐惧从而迫使受害者服从施暴者的行为。 [size=0.19]身体暴力可以通过照片、病历等证据予以证明。而精神暴力的手段不着痕迹,很难收集证据。 [size=0.19]故对于受害者而言,其需要注意用各种方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 [size=0.19]1.遭受辱骂、胁迫等精神暴力时,可以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 [size=0.19]2.及时去妇联、公安、居委会寻求帮助,请求上述单位做好笔录; [size=0.19]3.遭受精神暴力,发现精神、心理出现问题时,务必及时去医院进行诊断、治疗; [size=0.19]4. 将自己的遭遇及时告知亲戚、朋友,向他们寻求帮助,他们后续也可以作为证人作证。 [size=0.19]检察官提醒 [size=0.19]面对家暴,请勇敢说“不”。遭遇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一定要选择报警。同时,遇到家庭暴力不要慌,要收集好证据,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只有当事人不再沉默,才能让家庭暴力“保持沉默”。 [size=0.19]反对家暴 需要全社会的参与 [size=0.19]面对家暴 不要隐忍 [size=0.19]请拿起法律武器 保护自己 [size=0.19]上观号作者:上海检察
来源:上观 更多资讯,请关注0771,广西门户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0771系信息发布平台,0771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